(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无锡市鹤海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罚款1.5万元。公示信息如下:
当事人无锡市鹤海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车辆(车牌号苏BY0050)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情况下,于2023年04月22日将新晶路功率驱动IC及智能功率模块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工地产生的工程渣土运往江阴市青阳镇长山大道进行处置,共1车次,属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3年7月7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
关键词: